走好乡村振兴“赶考路”,不能简单照搬照抄
“乡村振兴是一个宏大的战略和系统的工程,不能简单地把脱贫攻坚期内的各项政策制度照搬照抄。”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母爸村党总支部书记陈飘表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跟陈飘的看法一样,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认为,脱贫攻坚过程中创造的各类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政策部分可以为乡村振兴直接借鉴,部分需要调整改造后借鉴,部分则需要调整退出。
脱贫攻坚经验,借鉴应有度
政府工作报告中“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等举措,让全国政协委员、广西防城港市科技局局长杨远艳感觉很振奋。
“设立5年过渡期,对于老少边山穷以及刚脱贫地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分必要。”杨远艳说。
广西有近40%的地区属大石山区,2016年以来投入资金用于村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累计达979亿元,财政压力巨大;目前广西有30%左右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不足百亿……
杨远艳通过深入调研认为,当前,老少边山穷以及刚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仍有短板弱项,发展内生动力还不够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从财政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继续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支持力度。
阳春三月,母爸村6000多亩的芒果又到了飘香季。在这些年推动芒果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当家人”陈飘发现,电商平台并不太适合芒果等生鲜水果大宗商品的交易。
“随着消费市场升级,要求农产品提供更高质量的供给。”陈飘对记者表示,与之相应的,消费扶贫政策也应尽快升级,让消费助农拓展为普惠政策。
在他看来,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措施解决的是贫困人口、贫困地区的基础性问题,乡村振兴关注的是整个“三农”问题,范围和对象明显扩大。
“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饮水安全等基础性帮扶政策,建议基本保持不变;产业、就业、金融等有效巩固脱贫成效的政策,建议予以保留并拓展为普惠政策;综合性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建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调整。”他表示。
深化配套改革,法宝要用好
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还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化供销社等改革。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科学院合作发展处副处长邓大玉建议,把供销合作社建到村上。
“村供销合作社是农村现代流通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多渠道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离不开村供销合作社。”邓大玉说。
为助推乡村振兴,当前广西正在加快推进村供销合作社建设发展,计划用3年时间打造3000家左右村供销社。
邓大玉建议中央加大对村供销合作社建设的倾斜力度,支持各地建设村供销合作社,着力补齐为农服务短板,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走好乡村振兴道路,法治保障也是重中之重。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邓泽永建议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乡村振兴不仅意味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富裕,还意味着乡村治理的民主公平、农民安全感的提升和农村秩序的安宁与活力。”邓泽永说。
围绕加强农村法治建设,邓泽永认为应加大针对涉农立法修法力度,培育农民的现代化法治观念,提高农村法律服务水平,落实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农村行政执法水平。
如此,乡村振兴才能行稳致远,前路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