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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烟台高新区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烟台高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是由区财政出资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母基金,基金规模4亿元。为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构建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烟政字〔2021〕2号)和《烟台高新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烟高〔2017〕38号)文件精神,烟台高新控股公司作为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围绕“重点打造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特色产业,做大航空航天和电子信息产业,做强智能制造和海洋经济产业,发展以数字经济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导向,按照“一个中心一支基金”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方式

  1.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构建分类领域基金体系。基金管理机构根据高新区产业导向,结合自身投资管理经验,募集社会资本组建对应产业领域子基金,专注该领域产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原则上子基金投资高新区金额应不低于产业基金实际出资额,对招引落户并开展投资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1.5倍计算。

  2.嫁接资本招商桥梁,精准开展重大招引项目专项扶持。基金管理机构根据高新区产业导向,利用储备的人才、技术和产业等资源,招引优质产业项目落户高新区,围绕项目设立专项子基金进行扶持。原则上基金管理机构应会同项目方制定项目发展规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遴选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公开征集、重点谈判、单一磋商”的原则进行,优化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机制,高新控股公司会同各招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所有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筛选,优先选择市场头部机构洽谈具体合作事宜,直至达成共识并签署合作协议,推进产业发展基金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转变。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产业发展子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金管理机构应有较强的产业领域招商能力,鼓励基金管理机构将优质产业项目招商引入高新区并落地;

  2.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稳定且有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3.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机制、规范项目遴选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具有央企、省企等国资背景或自带优质产业项目落户高新区的基金管理机构优先给予考虑。

  四、申报事项

  1.区招商部、高新控股公司常年向社会征集基金管理机构,本次公开征集时间截止2021年3月31日,具有合作意向的基金管理机构可于截止日前提交相关资料。

  2.申报机构应提交电子申报材料。请将电子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发送到以下邮箱:ytgxkg@163.com。

  3.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4.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

  五、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及基金有关事宜请咨询烟台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远 联系电话:6922642

  2.招商引资及产业政策有关事宜请咨询各招商中心

  医药健康产业招商中心 联系人:张 璐 联系电话:6922370

  航空航天及电子信息产业招商中心 联系人:陈方英 联系电话:6922356

  智能制造及海洋产业招商中心 联系人:宋富雷 联系电话:6922383

  现代服务业招商中心 联系人:王晓男 联系电话:6922219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招商部 财政金融部

  烟台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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