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为初始创业者提供了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报道,2021年,区人社局为鼓励引导创业者创业以及创业带动就业,对辖区内各类创业者提供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基地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区就管中心依托各街道(镇)、社区(村)基层为民服务平台,发放“创业扶持政策一页通”,进行创业就业政策定点宣传,为初始创业者提供全方位资金支持。
对于首次成功创业3年内,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在校大学生和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于首次成功创业3年内,租用区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且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在校大学生和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发放创业场地租金补贴10000元。同时,对于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发放创业场地租金补贴10000元;对于利用自有住房首次创业3年以内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发放创业基地运营补贴5000元。
以上创业补贴的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主体的银行账户。截至目前,区人社局共计为152名创业者发放初始创业补贴75.8万元;为93名创业者发放个人创业综合补贴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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