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新规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6月12日山西省人社厅消息,山西省将最大限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以各种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今后,事业单位可在专业技术岗位中自主设置创新岗位,用于聘用本单位开展“双创”活动、承担重点项目研发的科研人员。
山西省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双创”工作全面发展。其中,离岗创业人员创业期满或提前终止创业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将其聘用至不低于离岗创业时原岗位等级的岗位,通过自然消化方式逐步核销。
事业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方案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申请调整岗位设置方案或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引进的范围、对象以及考核形式和内容,由事业单位自主确定。
同时,山西省将进一步扩大流动岗位实施范围,凡承担科研工作任务的事业单位根据需要都可设置流动岗位,聘用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技研发和技术指导。
另外,参与“双创”活动的科研人员,与事业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岗位等级竞聘的权利,也可在创办(兼职、选派、项目合作)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可以作为其返回事业单位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依据。科研人员在“双创”工作期间参加的培训,其培训时间计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累计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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